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企业提供团餐外送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经发局):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类企业逐步复工复业,餐饮企业在改变传统运营方式的基础上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建筑工地等提供团餐及外送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此类经营行为,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及食品安全监管,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改变供餐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企业严禁集体性聚餐,不得提供桌餐。要根据自身加工经营条件提供团餐、外送服务,不得超许可范围、超加工能力供应。
二、强化人员管理。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防护技能,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严格进行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乏力、气促、腹泻等症状的,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保证环境卫生。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对供水、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保障正常运转。食品清洁操作区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次使用前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消毒。保持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和辅助区整洁卫生,确保每日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做好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
四、把好原料控制关。全面检查食品仓库,及时清理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制作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五、规范操作行为。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前采用六步洗手法清洗消毒手部,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蔬菜、禽肉类和水产品等食品原料要分开洗切,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使用禽蛋前,要清洗禽蛋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食物要烧熟煮透。每餐供应的所有品种要做好食品留样,有专用留样冰箱,有专人管理记录,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设有带盖垃圾桶,餐厨废弃物按规定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六、做好餐饮具消毒。使用过的餐饮具、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要按照“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宜采用蒸汽等物理方法消毒,消毒后要存放于专用的密闭设施内实施保洁。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洗涤剂、消毒剂的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七、把好食品配送关。提供团餐的餐饮企业,应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配备符合冷链工艺或是热链工艺条件的运输容器,每日清洗消毒运输车辆和运输容器。提供外卖服务的,要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若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各地市场监管及商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查联治、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对疫情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商解决,共同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采取联合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监管。商务部门重点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等方面防控措施落实,督促餐饮企业优化各项服务,提供便利化措施。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