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废止,6部规章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55号),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6部规章;推进“放管服”改革,废止4部规章。
废止《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废止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3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5号公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3月4日卫生部令第70号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3月4日卫生部令第71号公布)等。
《决定》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部规章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4部规章中涉及的相关规章名称进行修改,保持规章名称一致,维护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