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烹饪协会成立三十五周年暨餐饮业会员突出贡献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本会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在中国烹饪协会成立三十五周年之际,为全面展示三十五年来为全国餐饮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和个人的风采,激励全行业继往开来,为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中国烹饪协会将举行成立三十五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并对会员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推荐条件
(一)个人会员
申报个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餐饮及相关领域从业时间超过20年,在餐饮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创新、促进餐饮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餐饮理论与实践、烹饪技艺(饮食文化)传播等相关领域有突出造诣、功勋成就和贡献,在业内具有极高影响力,对全国或本地区餐饮行业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会员。
2.近五年来在餐饮行业、烹饪技艺、饮食文化传播等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对全国或本地区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有积极促进作用的会员,在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包括企业管理者、一线技术人员、社会组织领导、专家学者等。
(二)单位会员
申报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单位为成立时间不晚于2002年,连续经营满20年,在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容纳就业等方面贡献显著;在企业管理、菜品开发、运营模式等方面创新发展,在运用新技术、新观念,对餐饮产业进步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餐饮企业;在理论研究、文化传承、老字号品牌经营或非遗项目保护等饮食文化传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相关机构;在抗震救灾、疫情防控、慈善助学等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方面成绩显著且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相关机构;从事餐饮教育、培训事业满20年,对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与本会常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为促进餐饮产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的地方社会组织和餐饮产业链相关企业。
2.申报单位近五年来在餐饮行业、企业创新发展,人才培育和产业进步等方面为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创新成就的餐饮企业及相关单位。
二、有关说明
1.本会分支机构及各地烹饪(餐饮)行业组织均可推荐,活动有总体名额限制,最终表彰对象择优评审产生。
2.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根据参选条件选拔推荐,对推荐材料审核把关,务必实事求是。
3.表彰对象应具有本会有效会员身份。
4.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指定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5.本次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6.表彰活动安排在中国烹饪协会成立35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中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德霞18618293616 李海凤18513532553
电子邮箱:943293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