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中华饮食文化,传承传统烹饪技艺,
    繁荣现代餐饮市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倡导企业诚信自律,促进中国餐饮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 愿景:中国美食全球共享
  • 目标:行业领军协会、全国一流社团、国际知名组织
  • 价值观:规范诚信、精准服务、团结合作、创新高效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表彰工作的通知
中烹协〔2011〕28号
日期:2015年06月01日    来源:办公室    分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饮食、餐饮)行业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餐饮业的科学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组织动员广大餐饮人士积极投身于行业发展的伟大实践,表彰这些人员的贡献,进一步培养创新精神,提升能力。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烹饪协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面向餐饮业会员开展表彰活动。经研究,中国烹饪协会定于2011年10月第21届中国厨师节期间开展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表彰工作。
    为保证“中华金厨奖”的品牌含金量,严格做好候选人的资格筛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产生
    1.各推荐单位按照“中华金厨奖”的评选条件,按照具体项目择优推荐,候选人或候选企业必须为中国烹饪协会会员;
    2.各推荐单位须在8月21日前,将侯选人的推荐表及推荐材料原件报至中国烹饪协会(电子版同时发送);
    3.9月5日至9月15日期间,在中国烹饪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征询社会意见。公示期满,将以正式通知形式组织获奖人员参加颁奖活动。
    二、奖项设立
    1.“中华金厨奖”设置五个项目,分别为:烹饪管理成就、烹饪技艺创新、烹饪教育与理论成果、优秀服务师、烹饪事业贡献;
    2.此次表彰名额200名。
    三、活动安排
    1. 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获奖者风采展示。组委会将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窗口,利用人物专访或刊登获奖者事迹等方式,集中展示获奖者的个人风采;
    2. 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颁奖。本次“中华金厨奖”获奖人员将由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中国烹饪协会领导和往届“中华金厨奖”的优秀代表授奖;
    四、其他事项
    1.中华金厨奖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2.组织受表彰人员集体参加第21届中国厨师节活动,并考察昆明美食文化、民族餐饮名店、原材料采购基地、并与业界交流经验、品尝特色美食等,会务费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中国烹饪协会会员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编码:100801
    联系人:张大海、张旸
    电话:010-66088005、66094181、66094151
    传真:010-66080760
    电子邮箱:zpxhuiyuanbu@163.com
    附件:
    1.“中华金厨奖”评选条件
    2.“中华金厨奖”推荐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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