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饮食、餐饮)行业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餐饮业的科学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组织动员广大餐饮人士积极投身于行业发展的伟大实践,表彰这些人员的贡献,进一步培养创新精神,提升能力。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烹饪协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面向餐饮业会员开展表彰活动。经研究,中国烹饪协会定于2011年10月第21届中国厨师节期间开展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表彰工作。
为保证“中华金厨奖”的品牌含金量,严格做好候选人的资格筛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产生
1.各推荐单位按照“中华金厨奖”的评选条件,按照具体项目择优推荐,候选人或候选企业必须为中国烹饪协会会员;
2.各推荐单位须在8月21日前,将侯选人的推荐表及推荐材料原件报至中国烹饪协会(电子版同时发送);
3.9月5日至9月15日期间,在中国烹饪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征询社会意见。公示期满,将以正式通知形式组织获奖人员参加颁奖活动。
二、奖项设立
1.“中华金厨奖”设置五个项目,分别为:烹饪管理成就、烹饪技艺创新、烹饪教育与理论成果、优秀服务师、烹饪事业贡献;
2.此次表彰名额200名。
三、活动安排
1. 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获奖者风采展示。组委会将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窗口,利用人物专访或刊登获奖者事迹等方式,集中展示获奖者的个人风采;
2. 2011年度“中华金厨奖”颁奖。本次“中华金厨奖”获奖人员将由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中国烹饪协会领导和往届“中华金厨奖”的优秀代表授奖;
四、其他事项
1.中华金厨奖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2.组织受表彰人员集体参加第21届中国厨师节活动,并考察昆明美食文化、民族餐饮名店、原材料采购基地、并与业界交流经验、品尝特色美食等,会务费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中国烹饪协会会员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编码:100801
联系人:张大海、张旸
电话:010-66088005、66094181、66094151
传真:010-66080760
电子邮箱:zpxhuiyuanbu@163.com
附件:
1.“中华金厨奖”评选条件
2.“中华金厨奖”推荐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