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千岛湖发展有限公司“淳”牌有机鱼“中国烹饪协会推荐产品”认定公示
依据《“中国烹饪协会推荐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和《“中国烹饪协会推荐产品”冠名延期使用的补充办法》的规定,中国烹饪协会在完成对“中国烹饪协会推荐产品”申报材料审查的基础上,于2007年12月16日派出考察认定组,对杭州千岛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认定,提出了考察认定报告,认为该公司产“淳”牌有机鱼符合“中国烹饪协会推荐产品”标准。
现进行网上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如无不同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烹饪协会将授予杭州千岛湖发展有限公司产“淳”牌有机鱼“中国烹饪协会推荐产品”称号,使用期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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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烹饪协会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