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烹饪协会申报“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公示
依据中国烹饪协会《“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评定条件》的规定,中国烹饪协会派出专家考察组于2009年2月21日赴唐山市对河北省烹饪协会申报“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进行了现场认定。经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技艺展示和理论测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步认定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拟授予梁连起等34人“中国烹饪大师”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梁连起、吴国印、翟振文、周明、吴俊明、贺顺华、周德宏
杨甫瑞、陈同祥、姚百珍、张长明、张东芸、赵法刚、王鑫
宋国学、王连奎、徐福芹、焦通、计世虎、徐嘉瑞、裴继业
温建国、李俊功、李廷臣、安锡照、王元、朱志军、黄庆章
李成立、王新民、刘艳军、候秀娟、黄冬喜、王铁君。
二、拟授予周双全等24人“中国烹饪名师”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周双全、于国钢、回立波、李存财、秦彬、梁连伟、刘劲飞
梁卫国、李建雄、朱然、杨印举、李春雨、李军伟、孙玉强
李军、石银中、杨志军、方峰军、赵静、范建旺、张凤林
尹杰、张满昌、刘立军。
三、拟授予董丽英等4人“中国餐饮服务大师”荣誉称号
董丽英、刘东霞、张艳丽、张国芬。
四、拟授予梁金菊等7人“中国餐饮服务名师”荣誉称号
梁金菊、李婕、梁金荣、张红、郑丽娜、李照玉、高颖。
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日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如无不同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烹饪协会将授予其相应“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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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烹饪协会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