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县“中国洪泽湖大闸蟹美食之乡”认定公示
依据中国烹饪协会《“中国美食之乡”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对江苏省洪泽县申报“中国洪泽湖大闸蟹美食之乡”材料审查的基础上,于2009年9月14——17日派出考察专家组,对江苏省洪泽县进行了实地考察认定,提交了考察认定报告,认为该地区符合“中国美食之乡”标准。
现进行网上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日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如无不同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烹饪协会将授予江苏省洪泽县“中国洪泽湖大闸蟹美食之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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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烹饪协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