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桂林人集团等餐饮企业“中华餐饮名店”的认定公示
依据中国烹饪协会《“中华餐饮名店”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广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推荐,中国烹饪协会在完成对广西桂林人集团等餐饮企业材料审查的基础上,于2009年12月5日-8日派出专家考察组,对广西桂林人集团等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提交了考察认定报告,认为所申报项目符合相应标准,名单如下:
1、 桂林人集团美丽川菜馆
2、 桂林市金龙寨酒楼
3、 吉昌酒家
4、 桂林椿记烧鹅店
现进行网上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日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如无不同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烹饪协会将授予桂林人集团等餐饮企业相应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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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烹饪协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