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先进会员企业与个人表彰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全国餐饮业厉行节约、优质服务、改革创新、转型升级、诚信经营、攻坚克难、奉献社会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餐饮企业及其工作者创优争先,促进行业改革创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烹饪协会决定对2012年度的协会先进会员企业与个人进行表彰,现就表彰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规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设立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厉行节约先进企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优质服务先进企业和转型升级先进领军人物五个项目。
二、参评条件
(一)诚信经营先进企业
遵纪守法,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通过餐饮业信用等级评价;2012年度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努力进取,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未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消费服务纠纷,广受消费者称赞和社会关注。
(二)厉行节约先进企业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社会责任感明确,乐于奉献社会;2012年度在“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节俭”、节能、环保、低碳等方面率先垂范、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通过多种方式在企业内和消费者中形成了良好的勤俭节约风气,受到社会的广泛赞同。
(三)转型升级先进企业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度健全、落实到位;2012年度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开拓经营管理新思路、新模式等实现企业在经营战略、管理方式、产品质量、服务理念等方面的转型升级,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取得显著成绩,广受同行认可和社会关注。
(四)优质服务先进企业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度健全、落实到位;2012年度在优质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注重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较高,管理制度健全,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团队,消费者认同度和满意度高。
(五)转型升级先进领军人物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改革开拓创新能力;2012年度以新视角、新思维、新理念引领企业攻坚克难、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受同行认可和社会关注。
三、其他事项
1.凡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与个人,可直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与相关获奖证明及500字业绩说明一同提交所在地区省级行业组织或中国烹饪协会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进行推荐,并由推荐单位于2013年4月20日前集中报送中国烹饪协会办公室。
2.中国烹饪协会将按表彰项目对申报企业与个人进行评审,产生候选名单后将在协会网站(www.ccas.com.cn)予以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公示期满,最终表彰名单经中国烹饪协会审核批准后通知受表彰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参加表彰活动,在协会表彰大会公布、颁奖。
附表:2012年度先进会员企业与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