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城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关于设立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的试行办法》已于2016年6月2日经中国烹饪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办法及有关文件发给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在区域内市、区、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组织具备条件的餐饮行业组织于2016年7月底前向中国烹饪协会申报,我会将尽快予以审核,推进基层服务机构挂牌启动,力争年内初步完成覆盖全国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我会将全面授权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马 辉
电 话:010-6331-4460 , 13801209779
邮 箱:1103002902@qq.com
附件:
1.关于设立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的试行办法
2.设立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的有关文件
《关于设立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的试行办法》已于2016年6月2日经中国烹饪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办法及有关文件发给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在区域内市、区、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组织具备条件的餐饮行业组织于2016年7月底前向中国烹饪协会申报,我会将尽快予以审核,推进基层服务机构挂牌启动,力争年内初步完成覆盖全国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我会将全面授权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马 辉
电 话:010-6331-4460 , 13801209779
邮 箱:1103002902@qq.com
附件:
1.关于设立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的试行办法
2.设立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和基层工作站的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