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餐饮30年系列表彰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烹饪协会各区域服务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本会有关分支机构,本会会员:
2017年是中国烹饪协会成立30周年。为全面展示30年来为全国餐饮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风采,激励全行业继往开来,为餐饮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再立新功,中国烹饪协会定于2017年5月在北京举行中国烹饪协会30周年庆典活动,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就表彰候选人的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推荐条件
(一)团体奖项
1.中国餐饮30年卓越企业奖
企业成立并连续经营满20年,在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容纳就业、丰富市场、技艺研发、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就。累计5次获得过本会评选的“中国百强餐饮企业”、“500强门店”、“全国餐饮年度10大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或其他国家级荣誉称号。
2.中国餐饮30年优秀企业奖
企业成立并连续经营满10年,在企业治理、营销服务、菜品开发、运营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运用新技术、新观念,对传统餐饮行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并取得良好成效。获得过本会评选的“中国百强餐饮企业”、“500强门店”、“全国餐饮年度10大品牌企业”或其他国家级荣誉称号。
3.中国餐饮30年桃李芬芳奖
专门从事餐饮职业教育事业满20年,在涉及餐饮行业的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方面,取得全行业的一致认可,取得过教育部、人社部等机构颁发的国家级奖项,教学规模、科研成果和毕业生成就在全国名列前茅。
表现突出者授予“中国餐饮职业教育示范名校”荣誉称号。
4.中国餐饮30年卓越伙伴奖
全国知名餐饮行业供应服务商,其产品及服务在全国餐饮行业拥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在产品和服务方面能够满足餐饮行业和消费发展变化的需求,取得较高的市场认可;连续15年以上支持本会和各地餐饮行业社团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中国餐饮30年优秀伙伴奖
全国知名餐饮行业服务供应商,其产品及服务在全国多数区域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在产品和服务方面能符合餐饮行业和消费发展变化,取得一定的市场认可;连续10年以上支持本会和各地餐饮行业社团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中国餐饮30年卓越社团奖
成立20年以上,持续年检合格,资质完备,组织机构健全,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积极履行行业协会责任;累计5次以上成功承办过本会主办的国家级餐饮行业会展、竞赛、节庆等活动;每年组织活动地域内的行业活动不少于10次,对本地区餐饮行业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取得过国家和本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长期参与和支持中国烹饪协会工作。
7.中国餐饮30年优秀社团奖
成立10年以上,持续年检合格,资质完备,组织机构健全,专职驻会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积极履行行业协会责任;成功承办过本会主办的国家级餐饮行业会展、竞赛、节庆等活动;每年组织活动地域内的行业活动不少于5次,对本地区餐饮行业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取得过本地区政府表彰;长期参与支持中国烹饪协会工作。
(二)个人奖项
1.中国餐饮30年功勋人物奖
在餐饮及相关行业工作满30年,曾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先进工作者”等国家级表彰,在餐饮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创新、促进餐饮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餐饮理论与实践等方面有突出造诣和贡献,在全国、全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认可度的人士。
2.中国餐饮30年杰出人物奖
在餐饮及相关行业工作累计满20年,获得过本会评选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其他国家级表彰奖项,在餐饮行业、烹饪技艺、饮食文化传播等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对全国或本地区餐饮行业有积极促进作用的人士。
二、组织工作
1.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会印发的“表彰活动推荐名额分配通知”做好推荐工作。
2. 候选单位或个人经本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区域服务中心、各地行业协会或本会有关分支机构推荐,按要求统一填写推荐表,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至本会会员服务中心指定电子邮箱。
3.单位和个人自荐候选人,应具有本会有效会员身份。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坚持标准条件,全面考虑行业状况。
5.本次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6.表彰活动安排在中国烹饪协会30周年庆典活动中进行,团体奖项颁发证书和牌匾,个人奖项颁发证书和纪念章。受表彰团体和个人列入中国烹饪协会印发的《中国餐饮30年表彰光荣榜》
三、联系咨询
电 话:010-6331-4460
联 系 人:马辉 李海凤
电子邮箱: cca-office@qq.com
附件:
1.中国餐饮30年表彰推荐表(单位)
2.中国餐饮30年表彰推荐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