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餐饮名店”的公告
近日,根据多家餐饮企业及地方餐饮行业协会反映,某些人以“中国名优品牌管理评价中心”和“中国市场消费指导委员会”的名义在餐饮企业中以传真的形式散发《关于表彰公布2007年度“中国餐饮名店”的通知》,要求企业缴纳1800元不等的费用。经我会在相关政府部门查询,发现并不存在“中国名优品牌管理评价中心”和“中国市场消费指导委员会”机构,现提请广大餐饮企业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中华餐饮名店”是我会和各地餐饮协会联合打造的一个品牌,目的是通过开展“中华餐饮名店”的命名工作,展示我国餐饮企业的风采,推动名优企业的进步与发展,带动行业品牌战略的深入与实施,促进餐饮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此项活动已在国资委等政府部门进行备案,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和监督。该项工作推广以来,逐渐得到了企业的重视和社会的认可,起到了很好的品牌效应。一些不法机构借机打着评比的名义骗取钱财,误导餐饮企业认为是我会开展的活动,达到诱骗餐饮企业上当的目的。因此,餐饮企业在收到类似的收费项目时,要做到:
1.打电话向我会咨询。(咨询电话:010-66094195)
2.根据文件上提供的电话号码、地址、网址、联系人等信息上网搜寻,查看是否为合法单位公布的电话号码、地址、网址等,要做到无一漏查。
中国烹饪协会
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