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业团体标准立项征集的通知
各地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各餐饮业有关单位: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做好餐饮行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餐饮业标准体系,中国烹饪协会于今年6月正式发布《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烹协〔2016〕38号),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烹饪协会已正式获得自主制定发布餐饮业团体标准资质,标准编号为T/CCA。现正式向全行业征集2016年度餐饮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 立项条件与范围
立项申请应当紧密围绕餐饮行业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与现行标准无交叉、无重复,重点申报餐饮业产品、技术、服务、安全和评价等亟需的标准。
二、 立项申请要求
立项申请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并在企业内得到应用和验证。申请说明应当包括立项目的、立项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
三、 报送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者向我会提出餐饮行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立项申请,应填写《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我会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二)报送方式。
登录http://www.ccas.com.cn进入公告通知页面,下载《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ccahangyebu@126.com,同时打印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我会(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邮编100055)。
联系人:张旸 张桐
联系电话:010-63267904 010-63314271
附件: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做好餐饮行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餐饮业标准体系,中国烹饪协会于今年6月正式发布《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烹协〔2016〕38号),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烹饪协会已正式获得自主制定发布餐饮业团体标准资质,标准编号为T/CCA。现正式向全行业征集2016年度餐饮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 立项条件与范围
立项申请应当紧密围绕餐饮行业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与现行标准无交叉、无重复,重点申报餐饮业产品、技术、服务、安全和评价等亟需的标准。
二、 立项申请要求
立项申请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并在企业内得到应用和验证。申请说明应当包括立项目的、立项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
三、 报送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者向我会提出餐饮行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立项申请,应填写《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我会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二)报送方式。
登录http://www.ccas.com.cn进入公告通知页面,下载《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ccahangyebu@126.com,同时打印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我会(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邮编100055)。
联系人:张旸 张桐
联系电话:010-63267904 010-63314271
附件: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