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北京市开展2019年品质餐饮示范店及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区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各餐饮企业: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国际一流标准保障首都食品安全的要求,打造餐饮业的首都标准、北京品牌,使餐饮业成为彰显首都文化魅力、良好生态环境、和谐文明社会、安定富裕生活的载体,成为体现首都城市内在品质的亮丽名片,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配合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完成北京市餐饮业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项目,中国烹饪协会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北京市开展2019年品质餐饮示范店及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北京市餐饮业文明服务导则》、《北京市餐饮业品质餐饮示范导则》、《北京市餐饮业就餐区和后厨环境卫生规范》、《北京市餐饮业客用卫生间清洁卫生示范导则》等相关标准进行培训,引导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提升品质,促进首都餐饮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审核组构成
品质餐饮示范店及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的审核工作坚持社会共治原则,由中国烹饪协会牵头组成专家审核组对申报单位开展评价,审核组由食品安全专家、行业组织、地方相关监管部门、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估机构组成。
二、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报材料,由中国烹饪协会初审合格后,组织企业食品安全负责人员参与培训,专家审核组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通过给予公示,公示期满,由中国烹饪协会授予其“北京市品质餐饮示范店”“阳光餐饮示范街(区)”称号。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在规定时间直接向我会提供申报材料,也可通过北京市、区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申报,推荐单位应组织预审,择优推荐。创建活动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8日至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烹饪协会行业发展部
陈娟娟 18618263601
高 洁 18513231985
张 旸 18513232201
邮 箱:ccahangyebu@126.com
附件:1.2019年北京市品质餐饮示范店候选单位申报表
2.2019年北京市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候选单位申报表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国际一流标准保障首都食品安全的要求,打造餐饮业的首都标准、北京品牌,使餐饮业成为彰显首都文化魅力、良好生态环境、和谐文明社会、安定富裕生活的载体,成为体现首都城市内在品质的亮丽名片,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配合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完成北京市餐饮业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项目,中国烹饪协会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在北京市开展2019年品质餐饮示范店及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北京市餐饮业文明服务导则》、《北京市餐饮业品质餐饮示范导则》、《北京市餐饮业就餐区和后厨环境卫生规范》、《北京市餐饮业客用卫生间清洁卫生示范导则》等相关标准进行培训,引导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提升品质,促进首都餐饮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审核组构成
品质餐饮示范店及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创建活动的审核工作坚持社会共治原则,由中国烹饪协会牵头组成专家审核组对申报单位开展评价,审核组由食品安全专家、行业组织、地方相关监管部门、第三方食品安全评估机构组成。
二、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报材料,由中国烹饪协会初审合格后,组织企业食品安全负责人员参与培训,专家审核组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通过给予公示,公示期满,由中国烹饪协会授予其“北京市品质餐饮示范店”“阳光餐饮示范街(区)”称号。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在规定时间直接向我会提供申报材料,也可通过北京市、区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申报,推荐单位应组织预审,择优推荐。创建活动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8日至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烹饪协会行业发展部
陈娟娟 18618263601
高 洁 18513231985
张 旸 18513232201
邮 箱:ccahangyebu@126.com
附件:1.2019年北京市品质餐饮示范店候选单位申报表
2.2019年北京市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候选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