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中华饮食文化,传承传统烹饪技艺,
    繁荣现代餐饮市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倡导企业诚信自律,促进中国餐饮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 愿景:中国美食全球共享
  • 目标:行业领军协会、全国一流社团、国际知名组织
  • 价值观:规范诚信、精准服务、团结合作、创新高效
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候选人的通知
中烹协〔2017〕30号
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来源:会员部    分享:
各地烹饪(饮食、餐饮)及相关行业组织、本会有关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会员:
    中国烹饪协会自2015年首次向全国征集“中国最美厨师”事迹并进行了表彰,在全社会及行业引起广泛反响。为进一步体现烹饪行业正能量,振奋精神,展现烹饪工作者精神风貌,树立行业德艺双馨典范,引领行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继续征集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事迹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候选条件
1. 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社会、社会公益、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和彰显烹饪行业从业人员精神风貌和高尚品格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秀厨务人员。
2. 在本省(区、市)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得到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同行业、媒体及公众普遍认可的行业典范。
3. 2016-2017年度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省级以上精神文明类表彰的厨务工作人员。
4. 参评者应为就职于本会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单位的一线厨务工作人员及个人会员。
5. 2015年以来未获得过“中国最美厨师”荣誉称号。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20名“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候选人,评审结果前10名授予“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荣誉称号,其余10名授予“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入围奖”。
三、推荐办法

1. 本会各分支机构以及会员单位、各地烹饪(饮食、餐饮)行业组织、公众媒体均可推荐。本会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单位一线厨务人员本人可自荐。
2.推荐材料包括《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推(自)荐表》(附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或扫描)件、2014年以后所获表彰和荣誉证明、公众媒体报道、个人事迹简介(突出事迹300字以内,不含获奖情况描述)、候选人高清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张及事迹高清照片若干张(切勿使用扫描件)及1080P以上事迹视频,于8月31日前一并报至中国烹饪协会。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有关事项
1. 本次申报的推荐、自荐无名额限制,申报、评审和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2. 中国烹饪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价后产生候选名单,并在中国烹饪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本会将对公示阶段受到异议的候选人进行复审,若确实不符合评选条件,将另行从入围者中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即获得“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荣誉称号,获奖者及入围者将受邀出席今年10月在重庆市举办的第27届中国厨师节,并接受表彰。
3. 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取消其表彰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辉  李海凤
电  话:010-6331-4460    传  真:010-6326-8024
邮  箱:cca-office@qq.com 
 
附件:2017年度中国最美厨师推(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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