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配餐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开学通知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培训交流中心 北京海天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全国各党政机关、厂矿、学校、部队、医院食堂及宾馆、酒店、饭店、餐厅、酒楼、快餐公司等各餐饮企事业单位: 营养配餐员已正式列入国家职业系列,须经过全国统考获得职业资格。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已完成,该条例明确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配餐人员,应在营养配餐员指导下完成对食谱的计算、搭配、调整。国家旅游管理部门也即将出台对星级宾馆、酒店中营养配餐员的人员编制标准: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必须配有营养配餐员。 为满足餐饮市场及2008年奥运会对营养配餐专业人才的需求,定于2007年5月底在北京举办营养配餐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连续从事餐饮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餐饮业初级以上职业(如烹调、面点、服务等)资格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培训内容 1.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说明 2.营养学基础知识 3.膳食平衡理论 4.营养计算理论及训练 5.不同人群的营养带量食谱设计及训练 6.食品安全与卫生 7.营养配餐软件应用 8.营养素在烹饪中的变化 9.营养配餐员工作程序 三、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核:根据营养配餐员中级国家职业标准中要求掌握的基础知识的内容,以选择题、判断题形式考核。 2.技能考核:热量计算及设计带量食谱等内容,以营养食谱设计形式考核。 四、资格证书 本培训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中心小规模直考试点班,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者: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中级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中国烹饪协会颁发全国餐饮业营养配餐师岗位资格证书,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 优秀学员推荐加入中国烹饪协会。 五、师资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制定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教材、国家题库的专家,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专业委员会国家级营养专家授课。 六、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2880元(包括培训、教材、考试、证书等费用)。培训费用在报名时一次性付清。 七、培训时间地点 1.完成自学时间:
第一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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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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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餐饮业营养配餐中级职业资格培训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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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职称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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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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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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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专 业 经 历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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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期培 训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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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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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表中每一项应填写工整,准确。
2.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