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餐饮业国家级评委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
由中国烹饪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主办
的全国高校烹饪技能大赛,以及中国烹饪协会承办的全国中职系统烹饪技术比赛,在全行业
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各大院校非常重视,积极参与,为了加强参赛队对竞赛规则的理解,更
加准确的把握大赛的宗旨和目的,进一步提高评委队伍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大赛“公
平、公开、公正”,为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一批合格的评判队伍,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定于
2009年9月下旬举办全国餐饮业评委资格专题培训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拨对象
本次选拨主要面向中式烹调、中式面点两个工种,适当补充部分中餐服务、西式烹调专业人
员。选拔对象以院校技能教师为主。 二、推荐条件
1.原则上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从事专业工种10年以上;
2.具备技师(含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
3.从事过省级或地方竞赛活动裁判工作经历者优先。
4.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金牌者优先考虑。 三、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1、时间:9月23日全天报到,24日-25日培训,25日下午考试。
2、地点:江苏扬州?扬州会议中心
3、费用:20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审核及管理费、食宿费等)。
注:培训期间将参观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新校区、综合实训大楼及第二届全国高校比赛场
地、设备。 四、报名须知
1、原则上每个院校推荐每工种1人,优秀人才,可适当增加,但单项评委推荐人数不得超过
3人。
2、请被推荐人认真填写《全国餐饮业评委推荐表》,并于9月18日前传真至培训交流中心。
3、报到时评委需交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两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
4、联系方法: 联系人及电话:张大海(010-66034560)、邸春生(010-66094195)
传真:010-63280015
附件:全国餐饮业评委推荐表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