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餐饮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亨氏美味源辣椒制品

中烹协[2005]7号
关于立即停止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
公司生产的辣椒制品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各餐饮单位:
近日,工商和质检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含有苏丹红(一号)色素。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一号)色素违反了《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餐饮行业利益,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类餐饮单位不得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制品。凡已购入和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的餐饮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各地烹饪(饮食、餐饮)协会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管范围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是餐饮单位是否购买、存放、销售和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对检查中发现的辣椒制品,要进行封存并调查处理,对接到通知后,仍然继续销售和使用这些辣椒制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查处。
三、广东烹饪协会要配合省卫生厅立即组织对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重点调查苏丹红(一号)色素的来源、添加范围以及产品的流向,对调查发现的线索要及时向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烹饪协会通报,以便重点通知当地餐饮单位。
近日,工商和质检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含有苏丹红(一号)色素。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一号)色素违反了《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餐饮行业利益,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类餐饮单位不得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制品。凡已购入和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的餐饮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各地烹饪(饮食、餐饮)协会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管范围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是餐饮单位是否购买、存放、销售和使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对检查中发现的辣椒制品,要进行封存并调查处理,对接到通知后,仍然继续销售和使用这些辣椒制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查处。
三、广东烹饪协会要配合省卫生厅立即组织对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重点调查苏丹红(一号)色素的来源、添加范围以及产品的流向,对调查发现的线索要及时向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烹饪协会通报,以便重点通知当地餐饮单位。
卫生部监督司
联系人:张旭东
电 话:(010)68792594
传 真:(010)68792408
中国烹饪协会
联系人:边 疆 张洪峰
电 话:(010)66052066、66094195、13681237662
传 真:(010)66050120
2005年3月4日
主题词:餐饮业 苏丹红(一号)色素 通知
抄报:卫生部、国资委、商务部、民政部,中国商业联合会。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餐饮行政主管部门,各级烹饪(饮食、餐饮)协会,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