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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何时不再有“模糊地带”?
日期:2013年12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这几年来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故几乎让媒体一年到头声讨不止,消费者突然感觉好像没几样食物可以放心食用,都不禁想追问:我们的食品越来越差劲了吗?我们的食品监管体系到底有没有漏洞?

  “有的事情没人管,有的事情大家都掺和”

  食品产业链很长。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再到销售,到餐饮,相关的管理部门涉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等众多部门。长期以来,“五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有的事情没人管,有的事情大家都掺和”,食品监管体系的混乱有目共睹。

  据报载,山东某地现有20多家乳制品与含乳饮料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有关人士证实其中真正符合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只有6家。这位人士回答记者疑问称,这些企业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他们的存在符合法律程序。同时,有一些企业仿照著名乳品企业的商标生产根本没有牛奶成份的“人造牛奶”,质检部门表示只能处罚无权取缔,这属于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而工商部门却说,市场流通领域才归工商局管理,生产领域归质检局管辖。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件事。某部门检测某果奶蛋白质含量低于1,判其不合格,生产企业与之对簿公堂,称果奶属于饮料,按照国家标准,饮料产品蛋白质含量不必大于1。但胳膊拧不过大腿,结果不了了之。

  目前国际上关于食品监管职能划分有三种认识。其一,单一部门管理模式,这是防止出现“模糊地带”堵塞监管漏洞最好的办法,但国际主流观点普遍认为,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毕竟,这么长的产业链涉及的行业太多,隔行如隔山,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包打天下。其二,综合管理模式,由一个部门牵头立法、预警,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目前我国有支持这种模式的呼声,但我国的国情决定实现这种模式难度很大。其三,多部门管理模式。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模式,也是我国正在尝试理顺的监管方式。

  “食品安全归根结蒂是质量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归根结蒂是质量问题,质量不过关才会引发安全问题。

  2001年之前,按照《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企业只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工生产了,卫生部门日常检验往往凭“微生物不超标”这一项,就可以使企业得到“合格”的检测结果。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企业共有6万多家,其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占79.8%,64%的企业不具备基本的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条件,25%的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超过82%的企业产品出厂没有经过检验。

  厂房破旧漏风、生产环境污秽、设备极其简陋、无产品检验手段,是当时大多数食品企业的共性。劣质企业蓬蓬勃勃低成本扩张的结果是有好技术好设备的大中型企业产品因成本高卖不出去,造成大企业的开工率不到15%。

  2002年我国开始对食品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企业除了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还必须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才可以开工。而要拿到生产许可证,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环境、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在理化、感观、卫生、标签标注等各项指标检验合格后,产品加贴了QS标志方可出厂。

  截至今年2月份,首批完成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合格率平均达到91.4%,其中酱油提高到73.6%。当年的6万家企业中的3万家因不符合准入条件被淘汰,大中型企业产量超过当年4倍,被淘汰的劣质产品市场被大中型企业合格产品占领。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技术法规,对每一类产品的生产条件、检验方法和标准依据等技术要求,都分别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根据国家标准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正在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法规体系。全部525种食品的市场准入将在未来两年内完成。

  一位专家感叹:“很多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是由专门的部门来做的,由那些既熟悉生产、具有技术优势,又可以组织起各方面的专家并能够及时与国际接轨的部门抓食品安全,才能改变当前混乱状态。”

  何时能有张安全的餐桌?

  国家对食品监管体系混乱的情况高度重视,并根据我国实情,借鉴发达国家管理经验,逐步调整部门职能分工。

  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分段监管,一个环节有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决定食品的原料种植养殖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将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另外餐饮、食堂这些公共的食品环境卫生由卫生部门负责,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实施综合协调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有关部门为此牵头组织卫生部、工商总局、农业部、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质检总局,于2004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也要看到,虽然有了各种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但长期的混乱状况不可能一下子改变,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扯皮甚至争权、“模糊地带”监管不到位甚至出现监管真空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采访中,有许多企业主表示,很多情况下出了问题根本不知道该找谁,各部门标准众多也不知道该采用哪个,最后就选一个自己最省劲的用。

  我们期待着食品监管“模糊地带”能够早日被明确,使广大消费者在吃饱、吃好的同时,也能吃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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