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好转法规需完善
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卫生平均合格率已达92%,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好转。
《调查报告》称,据有关部门监测,我国食品内在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改观,食品卫生平均合格率由四年前的88.6%
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得到加强。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机构受托检测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三道“防线”基本形成。据调查,全国年销售2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普遍实行了自检制度,一半以上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配备了专职检测人员;七成连锁超市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市场食品安全准入制度进一步得到实施。调查显示,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普遍推行,其中三成企业采用了国际标准。2004年,全国32.9万家食品经销企业中,有15万家建立了进货验收制度,14.5万家建立了购销台账制度,12万家建立了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食品流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建有冷库的市场接近四成,其中上海高达52.4%。43%的市场配备了污物处理设备;24.79%建立了配送中心,3.6%购置了检测车。九成以上的连锁零售企业建有配送中心,截至2004年6月末,我国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配送中心已达2845个。
据介绍,《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是商务部组织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后形成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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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需完善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记者雷敏、王宇)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相关法律需完善。 《调查报告》称,目前我国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法律条款仍相对粗疏。食品很多都是鲜活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保鲜、贮藏等要求较高,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此外,市场准入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但这项制度的实行尚缺少上位法的支持。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主要还是靠行政管理,需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报告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司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有食品质量标准近3000个,而与流通有关的标准仅有100余个,相比于生产和加工标准数量差距甚大,流通过程保障食品安全的标准严重不足,即使食品生产质量合格,也难保不在流通环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此外,我国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调查显示,建立检测中心、配有垃圾处理设备的食品零售企业和农贸市场所占比例偏低;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此外,检测体系不健全,还表现为各部门的检测资源不能共享,快速检测的技术手段落后。
上市食品超标问题依然存在。调查显示,目前食品卫生平均不合格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仍达一定比例。
报告称,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食品安全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