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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饮食行业推行年休假与青春工龄补贴
近日在南京全市范围内推行的《南京市饮食服务行业企业集体合同》,首次对饮食行业中实行年休假、“青春工龄”津贴费等做出规定。年休假即员工工作满一年,每年可带薪休假三天;工作满二年,可带薪享受四天假期,以此类推。同时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假日中,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青春工龄”津贴费具体为,餐饮行业工作满二年(第25个月起),在原工资基础上加50元,每月兑现;工龄满三年(第37个月起),在原工龄津贴基础上再加上50元,以此类推,工龄津贴500元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