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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火腿商标再起纷争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金华火腿”商标侵权官司,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作为原告首次起诉浙江省食品公司。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延军表示,引发这场官司最直接的导火线是从去年开始浙江省食品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在全省各地向工商部门举报查封其公司的产品,使其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现在他们要求法院确认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金字牌火腿不构成侵犯被告金华牌金华火腿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而就在几天前,两家生产销售金华火腿的相关企业被浙江省食品公司告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要求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