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餐饮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在餐饮行业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的餐饮消费新风尚,2013年1月28日,商务部、旅游局召开了全国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电视电话会议,1月29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在餐饮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3]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厉行餐饮节约的长效机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及时将1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和《指导意见》精神传达至基层、到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餐饮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
(一)制订行动方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落实《指导意见》的行动方案。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倡议活动、做好公益宣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等形式,营造开展餐饮节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研究制订切合本地餐饮行业实际的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做好餐饮节约工作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和任务、政策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等;要细化责任目标,明确进度安排,建立工作量化指标,确保任务落实。
(三)完善措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建立餐饮节约的奖励机制和督导机制,鼓励餐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充分运用中央内贸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餐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实施早餐工程,大力发展中式快餐等大众化餐饮,创新服务方式,发展团餐、网络订餐、半成品餐及外卖等形式多样的餐饮服务。
(四)加强部门合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旅游、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餐饮协会组成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合作,明确分工,共同做好餐饮节约行动。
(五)充分调动餐饮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加强与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的联系,加强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餐饮节约行动。
二、发挥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一)各地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发起倡议,号召当地餐饮企业积极响应,践行餐饮勤俭节约。
(二)要制订餐饮企业行为公约,完善节约用餐、文明用餐的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开展节约活动。
(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宣传贯彻餐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形成全行业厉行餐饮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典型,指导企业做好餐饮节约工作。
三、组织餐饮企业积极行动,转变发展方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餐饮企业积极行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指导意见》要求,响应倡议,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企业自行节约。
(一)建立提醒提示制度。商务部推荐餐饮企业使用的标语(见附件),以及有关标识餐饮企业应在店堂、菜单、餐桌等醒目位置使用;店堂标识和标语应张贴于餐厅入口处,餐厅应张贴、悬挂标识、标语或循环播放标识、标语内容,菜单标语应印刷于菜单的封二、扉页等位置,餐桌上应有提示标语,收银台应有提醒消费者对剩菜打包的提示标语。
(二)建立奖励制度。对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注重节约、减少浪费的行为,给予积分返券、有奖餐券、打折优惠或返还现金等奖励。
(三)提高餐饮品质。要在餐饮健康品质上下功夫,制作合理膳食搭配菜单,为消费者提供科学的饮食建议。
(四)加强与国外同行交流。借鉴国外餐饮企业在发展餐饮尤其是科学餐饮、节约餐饮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完善服务方式,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指导检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对基层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餐饮企业的指导工作;要建立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和考核工作力度,对进度慢或实施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保证全方位取得实效。
(二)认真总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落实工作的情况要及时总结,对先进典型要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
对《指导意见》的有关落实情况、餐饮企业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方面好的作法及面临的困难请及时报送商务部服贸司(最迟不晚于2013年2月底)。
附件:推荐餐饮业厉行节约提示的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