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餐饮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餐饮、饮食)协会及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办好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的指导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部署,经中国烹饪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餐饮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着力培养餐饮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提高行业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打造优质高效、竞争力强的餐饮服务产业新体系。
二、竞赛项目与选手组别
(一)竞赛项目
竞赛为个人赛,设置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西式烹调三个项目。
(二)选手组别
竞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职工组参赛人员应为获得相应岗位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的餐饮企业、餐饮类职业院校或研究机构在职员工;学生组参赛人员须为2021年9月1日年满16周岁,且不超过22周岁的在校就读学生。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竞赛形式与内容
竞赛分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包括省级选拔赛和专项选拔赛,选拔赛由中国烹饪协会和有关省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会同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等联合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选拔赛,时间为2021年7月-8月,各竞赛项目分别按照《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以上等级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竞赛。
第二阶段为全国决赛,时间为2021年9月24-25日,地点为天津,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由选拔赛各赛项获奖比例确定,决赛相关组织形式和比赛内容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与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
符合职工组与学生组相关条件的从业人员、专业师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参加选拔赛的参赛选手向所在省烹饪(餐饮)协会报名。
参加全国决赛的参赛选手由选拔赛承办单位向中国烹饪协会报名,全国决赛各省参赛人数不超过20人。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决赛前三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六、有关要求
(一)竞赛前,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科学应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竞赛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细分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竞赛活动期间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在竞赛活动期间,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竞赛活动顺利举行;保护参赛选手、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认真落实消防、人身、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
(二)各省选拔赛承办单位要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邮政编码:100055
电子邮箱:ccwc2015@qq.com
联系电话:18513533859 18513531041
联 系 人:李真真 赵界
附件: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餐饮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docx
中国烹饪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