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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华金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烹协〔2016〕37号
日期:2016年06月27日    来源:办公室    分享:
中国烹饪协会各地服务中心、工作站,名厨委员会,各地烹饪(饮食、餐饮及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中华金厨奖”是中国烹饪协会为了充分展示当代厨师的精神风貌,树立行业典范,全面推进我国餐饮业优秀烹饪技能人员队伍建设,促进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而设立的年度奖项。经研究,中国烹饪协会决定启动2016年度“中华金厨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选范围
    全国餐饮及相关行业在岗厨务工作人员。
    二、 参选入围条件
    1. 根据中烹协(2016)3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最美厨师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中的参评条件,由中国烹饪协会各地服务中心、工作站,各地烹饪(饮食、餐饮及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2016年度中国最美厨师”候选者,经评审小组评选产生的10位“2016年度中国最美厨师”,以及10位“中国最美厨师”入围者;
    2. 2016年共青团中央“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3. 第三届全国名厨烹饪邀请赛、第七届全国海鲜烹饪技能大赛个人赛成绩优异者;
    4. 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全国总决赛烹调、面点、凉菜、雕刻4个项目冠、亚、季军获得者;
    5. 2016年在推动餐饮行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以及参加中国烹饪协会主办的中餐国际推广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三、推荐要求
    1.中国烹饪协会各区域服务中心、工作站,名厨委员会,各地烹饪(饮食、餐饮及相关行业)协会根据评选条件选拔推荐。
    2.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6年8月20日之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报送中国烹饪协会办公室。
    3.推荐材料务必实事求是、真实可信,各推荐单位应把关负责。
    四、评选程序
    中国烹饪协会将组成专门评审小组对入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价产生获奖名单,并在中国烹饪协会官方网站公示20天。经公示无异议,即获得2016年度“中华金厨奖”称号,并在10月份在陕西渭南举办的第26届中国厨师节上予以表彰。对公示阶段收到异议的,经复核,确实不符合评选条件,取消其表彰资格。
    五、有关事项
    1. 推荐工作由中国烹饪协会按本会各地服务中心、工作站和省级行业组织及年度专项工作分配名额。
    2.本次评选和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3. 2016年度“中华金厨奖” 获得者将于10月份在陕西渭南举行的第26届中国厨师节期间集中参加表彰大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中国烹饪协会 办公室
    联系人: 马辉 李海凤
    电  话: 010-6331-4460
    传  真: 010-6326-8024
    邮  箱: cca-office@qq.com
    
    附件:2016“中华金厨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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