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中华金厨奖”表彰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饮食、餐饮)行业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各有关单位: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中国烹饪协会面向餐饮业会员开展表彰活动。为此,我会研究决定,将每年在中国厨师节期间开展的“中华金厨奖”表彰纳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表彰工作中去。2010年度的“中华金厨奖”表彰工作,并于今年9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第二十届中国厨师节期间举行。
为保证“中华金厨奖”的品牌含金量,严格做好候选人的资格筛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产生
1、各推荐单位按照“中华金厨奖”的评选条件,按照具体项目择优推荐;
2、各推荐单位须在8月15日前,将侯选人的推荐表及推荐材料原件报至中国烹饪协会(电子版同时发送);
3、中国烹饪协会组成专家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后进行网上公示,确保结果无异议。
二、奖项设立
1、“中华金厨奖”设置四个项目,分别为:烹饪管理成就、烹饪技艺创新、烹饪教育与理论成果、烹饪事业贡献;
2、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表彰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云飞、康斓、白冰
电 话:(010)66094193、66094499
传 真:(010)66094193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