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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餐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8月20日    来源:行业发展部    分享:

各地烹饪、餐饮(饮食)行业组织,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自2010年起中国烹饪协会设立中餐科技进步奖,并已连续九年开展中餐科技进步奖的评选活动,一大批中餐科技进步成果脱颖而出并应用于餐饮生产实践,为中国餐饮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为做好2018年度中餐科技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规定的成果,可按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创新型企业四个奖励项目进行申报;
    2.科技创新奖励项目: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工艺、材料与设计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果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3.技术应用奖励项目:组织应用、推广国内外已有先进科技成果中,因地制宜,有所创新;或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过程中,对已有技术集成配套,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4.理论建设奖励项目:具有前瞻性的论文成果,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标准,科普图书与电子出版物等;
    5.创新型企业奖励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较大的社会贡献,在技术产品、流通秩序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创新成绩,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餐饮及相关企业。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需按照《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的要求和所申报的项目,认真填写《中餐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申报书》或《中餐科技进步奖创新型企业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与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加盖公章作为原件备案,另一份A4纸复印),并报送电子版。同时报送反映申报项目或企业概况的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5分钟)及企业logo和申报项目(不含理论建设项目)图片(分辨率高且可印刷使用)。
    《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可通过登陆中国烹饪协会网站(www.ccas.com.cn)下载,也可向我会行业发展部索取。
    申报单位可直接向我会行业发展部申报,也可通过各地烹饪(餐饮、饮食)协会、中国烹饪协会各分支机构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只限申报2项;同一申报项目不得通过多个途径申报。
    推荐单位要按照《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的规定组织预审,择优推荐。
    三、起止时间
    申报及咨询服务期:2019年8月26日至9月27日。
    在申报及咨询服务期,评审专家对申报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创新型企业的项目逐一实地调研、跟踪申报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评审报告。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中国烹饪协会行业发展部(100055)
    联系人:高洁  张旸 
    电  话:18513231985、18513232201
    电子邮箱:1181572328@qq.com
   
    附件:
   
1.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申报书
    2.创新型企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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