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餐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饮食、餐饮) 行业协会,本会各分支机构,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
为推动我国餐饮业的持续发展,加速产业升级,鼓励在我国餐饮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科技群体,调动全国餐饮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餐饮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餐饮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中国烹饪协会设立中餐科技进步奖,自2010年起开展中餐科技进步奖的评奖活动。中餐科技进步奖是我国餐饮行业科技创新方面最具权威的综合性奖项,其中包括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创新企业、理论建设四个奖励项目。为做好2012年度“中餐科技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规定的创新技术、产品、工艺、材料与设计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果,创新体制与管理成果,软科学与论文成果,规范、标准,科普图书与电子出版物等,均可申报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励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在企业品牌树立和行业带动性方面成效卓著的餐饮企业可申报创新企业奖励项目。
项目申报需按照《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的要求,认真填写《中餐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推荐书》或《中餐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推荐书》。推荐书与附件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一份须加盖公章作为原件备案),并报送电子版。同时报送反映申报项目或企业概况的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不能提供视频资料的不予评审)。
《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中餐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推荐书》、《中餐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推荐书》,可通过登陆中国烹饪协会网站(http://www.ccas.com.cn)下载,也可向我会中餐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办公室索取。
申报单位可通过各地烹饪(餐饮、饮食)协会、中国烹饪协会各分支机构申报,也可直接向我会中餐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只限申报2项。
推荐单位要按照《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的规定组织预审,择优推荐。
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0日
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烹饪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中国烹饪协会中餐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100055)
联系人:张旸
电 话:010-63267904
传 真:010-63268024
电子邮箱:zhuanjiawei@163.com
1181572328@qq.com
附件:
1、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
2、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
历史回顾:中餐科技进步奖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