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新老考生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A、按照教育部和全国考委的统一部署,河北省确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调整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2001年开始实行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涉及22个专业。第二批从2002年开始实行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涉及11个专业。这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幅度较大,涉及新旧计划的衔接问题较多,给在籍老考生(注:新考生均应按调整后的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继续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带来了许多问题。为使在籍老考生正确选报2001年自学考试课程,特说明几个问题,对在籍考生的报考问题给予指导,以免考生因错误填报了考试课程而影响其毕业时间。为利于考生对问题的理解,先向考生介绍一下我省伴随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而制定的一些过渡办法:
1、考生在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前已合格的课程,成绩依然有效,可按照“专业课程顶替对照表”顶替新的考试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2、2001年考试计划已调整的专业(22个),考生在2001年内可按照新专业考试计划毕业,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毕业(有些课程可按照专业课程顶替表进行顶替。如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未设置且无顶替的课程,考生不再进行考试,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毕业即可。如专科法律专业,考生可按新专业考试计划门数毕业,少考“普通逻辑”课程)。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在2001年内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其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设计等实践性环节考核内容在2002年上半年完成者,可准许毕业。从2002年起,考生必须按照新专业考试计划考试、毕业。
3、专业调整中已合并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持原IC卡准考证继续报名、考试,但原“税收(07)”、商业企业管理(08)”、“国际金融(40)”和“汉语言文学师专(55)”4个专业,不再接收新考生报名。
以上这些办法,均为目前正在参加考试的在籍考生所考虑,向一大部分即将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开了绿灯。并没有因为一些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门数的增多而增加考生的考试负担和延长考生的毕业时间。因此,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先掌握好这些过渡时期的规定,以指导自己正确报考,免得错报了考试课程。
新、旧考试计划课程的相互顶替问题是以上规定办法的中心内容,抓住了这个中心问题对这些办法就不难理解。从2001年上半年开始,对第一批专业考试计划已调整的22个专业,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中均已按调整后的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所设置的课程进行安排,对经调整后原专业考试计划中已被取消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B、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报名器上显示或者打印出的报名回执,仔细审核与自己所要报的科目是否相符,以免造成复习的科目与考的科目不一致的遗憾,给考生带来的时间与精神上的损失都是无法弥补的。
新考生 :
A、新考生在报名时,填表时一定要填对代码,尤其是课程代码。机器失误率为百分之零,往往是考生人为因素造成失误。
B、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填写“石家庄市自学考试报名申请表”,“准考证号”,不要让别人代报,以免报错。
C、报考时最好先报考专业课,因为公共课的考试机会多。
D、复习资料不要买盗版书,市考试院资料室的书均为正版。
E、考生报名时,要到市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去报名,不要胡乱在其它报名点报名,否则会多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