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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餐饮职业教育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年04月25日    来源:培训部    分享:

中国烹饪协会餐饮教育委员会、全国餐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院校: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有关要求,引导和帮助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教学工作诊断过程中总结优秀餐饮职业院校办学经验和教学成果,充分发挥优秀餐饮职业院校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带头作用的基础上,学习先进教学经验,强化院校自身内涵和特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规范院校管理,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中国烹饪协会餐饮教育委员会和全国餐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会”)定于2017年2月-5月开展全国餐饮职业教育评选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国开设烹饪及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开设餐旅类及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院校二级学院),以及餐饮职业教育领域的相关院校和教师。

二、评选内容及名额

    根据当前我国餐饮职业教育及院校发展情况,特设“全国餐饮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名)、“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院校”(50名)、“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00名)。

三、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内容分别设置评选标准,具体详见全国餐饮职业教育评选活动评选标准(附件)。

四、组织机构

    由中国烹饪协会与全国餐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邀请协会领导、行业专家、院校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上报的推荐候选单位(个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审定名单,最终批准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五、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各职业院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个人奖项由各职业院校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评选活动不受理个人申请。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
    2.初审阶段:“两委会”秘书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网络投票阶段。评审时间:2017年3月1-24日。
    3.网络投票阶段:各入围院校将通过中国烹饪协会网站投票的形式进行评选(网址:www.ccas.com.cn)。“两委会”秘书处将设立相关的专题页面,列举入围院校名称及个人姓名(如条件、技术水平,链接相关院校及个人简介),由网民进行投票评选,投票结果将以投票截止时间前投票数为准。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日早9时开始-14日中午12时截止。
    4.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院校及个人进行评审,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网络投票采取千票记一分的原则,申报材料评审采取百分制评审原则,两部分成绩累加为评选成绩。评选结果按照评选成绩排名确定。专家评审时间:2017年4月17-28日。
    5.公示阶段:评选结果通过中国烹饪协会网站公示一周,征询各界意见,无反对意见,则视为评审结果有效,正式予以公布。公示时间:2017年4月29日-5月5日。
综合评定总分前20名的院校授予“全国餐饮职业教育示范院校”,第21名至70名授予“ 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院校”。
综合评定总分前100名的教师授予“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教师”。
    6.表彰阶段:“两委会”对获奖院校及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并通过相关网站、微信平台,对活动结果、获奖院校或个人进行宣传和推广。表彰时间另行文件通知。

六、申报材料

(一)院校评选类

    1.基本材料:请各参评院校根据评审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内容按照学校基本情况、餐饮专业特色及优势、校企合作、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餐饮专业建设及课程设置、餐饮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餐饮专业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办学成效等大类分别提供具体材料。
    2.辅助材料:其他有助于评选的相关资料。
    3.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单位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1)
    4.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单位评选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二)教师评选类

    1.基本材料:请各参评教师根据评审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内容按照个人基本情况、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学生管理、获奖情况等大类分别提供具体材料。
    2.辅助材料:其他有助于评选的相关资料。
    3.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3)
    4.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

    说明:以上资料可以是文字材料,也可配套相关证书、图片、照片,以及音视频等材料。

 

七、其他事宜

    1.请各申报单位(个人)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六份)上报至“两委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hzwcca@163.com邮箱中。

    2.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
    电  话: 010-63372256、63268740
    传  真:010-63372595
    邮  箱:hzwcca@163.com
    联系人:姜  婷、左立江

 

附件1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单位评选申报表
附件2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单位评选自评报告
附件3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
附件4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自评报告
附件5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单位评选标准
附件6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二○一七年一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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